200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

     

     

    一、复试分数线

     

    总分

    单科分数要求

    190

    英语

    数学(一)

    专业课

    56

    60

    60

   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、报考我所的考生,均有资格参加我所复试。

     

    二、复试时间
       2009428~429日,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日期

    地点

    428
    (周二)

    上午730-830

    空腹体检(自带照片,自备费用85元) 

    中关村医院
    (地图见附件)

    上午930-1130


    1
    .本科及硕士成绩单
    2
    .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获奖证书等有参考价值材料的复印件。

    注意事项等

    自动化大厦十三层第二会议室

    429
    (周三)

    上午830--

    综合面试

     自动化大厦十三层各会议室

     

    三、资格审查
    复试期间,我所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。请考生复试时,注意携带以下个人材料:

    1、本人身份证;

    2、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,我部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;

    3、大学本科阶段及硕士阶段成绩单(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,(报名时已经提交的不用再交)。我部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;

    四、复试内容及形式
    复试形式:面试。

    复试内容:专家组对学生的道德修养、专业素质、科研潜力、表达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。要求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以PowerPoint文件的形式向复试小组作报告。报告时间为8-10分钟,提问10分钟。报告需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:

    (1)、个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

    (2)、科研经历和成果、个人主要贡献(如果没有可不写)

    (3)、目前感兴趣的科研方向、你对这一方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

    (4)、假如你被录取到极悦注册,你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。

    (5)、其他你认为重要的内容。

   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24日前将准备好的PPT文件发送到[email protected]主题请用考生姓名。不接收不按时提交的报告。不欢迎一人多次提交报告。

    五.体检
    4
    28日上午730-830在中关村医院统一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0残联制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3]3号)执行。
    六、录取
   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。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和成绩排序,并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拟录取名单将在所网页上公布。

   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政审不合格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    七、公示与争议解决

    1、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,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。我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-62554271,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-88256714,重庆市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-82837219

    2、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,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经同意后予以复核,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: